必须知道的交通事故法律常识

发布时间:2025-01-10 11:29:38

必须知道的交通事故法律常识

1、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怎么办?

答:根据法律规定,对事故认定书有异议应当在接到事故认定书起三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2、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答: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要负刑事责任。因为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涉嫌交通肇事罪,犯罪嫌疑人会被人民法院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3、醉酒驾驶机动车要负刑事责任吗?

答:醉驾构成危险驾驶罪的,需要负刑事责任,处拘役,并处罚金。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定额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行为。

4、交通事故受伤医疗费可以同时用多种保险报销吗?

答:是可以的,但是医疗费需要遵循损失补偿原则,也就是说最终总报销的数额不得超过医疗费的数额,否则可能构成不当得利,情节严重的甚至涉嫌犯罪。

5、交通事故有哪些赔偿项目呢?

答: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护理费以及住宿费等等。

6、买了全险发生交通事故可以全赔吗?

答:全险不代表完全赔偿,对于医疗费需要按照医保报销的标准来核定,非医保报销的部分应当由肇事方自行承担,鉴定费也由肇事方自行承担。

7、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可以要求赔偿折旧费或者车辆贬值损失吗?

答:目前我国司法实践原则上是不支持折旧费或者车辆贬值损失的。

8、营运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可以要求赔偿误工费吗?

答:营运车辆出了交通事故可以要求误工费。与营运车辆相撞,除了需要负担车辆的修理费用还必须承担对方的车辆停运费以及司机的误工费。

9、第三者责任险买多少比较合适呢?

答:第三者责任险是保障第三方财产损失或者人身损害的,随着赔偿标准的逐年增高,100万的第三者责任险已经无法满足赔付需求,建议购买200万以上的第三者责任险。

10、交强险有责限额是多少呢?

答:车险的交强险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其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无责赔偿限额18000元、医疗费用无责赔偿限额1800元、财产损失无责赔偿限额100元。

11、车辆维修一定要到保险公司指定的维修店才能理赔吗?

答:要求到指定的维修店维修是基于保险公司对成本的管控以及理赔方便做出的,不选择指定的维修店维修也是可以获得赔偿的。

12、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可以索要精神损失费吗?

答:目前一般只有伤残或者面部留下瘢痕才会支持精神损失费,其他普通伤情原则上不支持精神损失费。

13、机动车驾驶人跟车主不一致发生交通事故谁承担责任?

答:根据法律规定一般由驾驶人承担责任,车主有过错的需要承担责任。

14、非营运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使用替代交通工具产生的合理费用能否要求赔偿?

答:对于非营运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属于合理损失,可以要求赔偿。

15、交通事故伤残到哪里鉴定呢?

答:这个没有特殊要求,到司法鉴定机构鉴定即可。

16、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起诉吗?

答: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不可以起诉处理。但是可以申请复核处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就不服交通事故认定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的复核审请。

17、受害人伤情严重,无能力支付巨额医疗费,肇事方也不支付如何处理?

答:可以申请保险公司预赔医疗费以便延续治疗,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

18、交强险可以赔偿车内人受伤的费用吗?

答:不可以,交强险是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障范围为本车之外第三人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

19、挂靠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责任由谁承担?

答:挂靠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人是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以挂靠形式运行的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并且挂靠一方对交通事故负责的,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

20、私下转让车辆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的,责任由谁承担?

答:分两种情况而定。第一种,仅一次转让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的,应该由实际受让人来承担;第二种,多次转让均未办理过户手续的,由最后一次转让并交付的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21、未购买交强险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责任该如何承担?

答:如果没有购买交强险,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的投保义务人应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驾驶人与投保人不是同一个人的由驾驶人和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交强险范围外的责任由交通事故双方按照事故责任的比例相应承担责任。

22、牵引车(半挂车)在连接使用时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该如何赔偿?

答:依法分别投保交强险的牵引车和挂车连接使用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害,当事人请求由各保险公司在各自的责任限额范围内平均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3、同一起交通事故,造成多人受害的,应如何赔偿?

答:交通事故一次伤多人的赔偿问题是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各被侵权人的损失比例确定交强险的赔偿数额,但是,不管此次交通事故造成几个人受伤,在被投保车辆有责任的情况下,交强险不可能因为受伤人数众多就超过12.2万元人民币的赔偿限额。

24、学员在驾校学习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由谁承担,是驾校还是学员?

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由驾校培训单位来承担赔偿责任。

25、想买车,在试乘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责任由谁承担?

答:在试乘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应由提供试乘服务者承担赔偿责任,但试乘者有过错的,应当减轻提供试乘服务者的赔偿责任。

26、无偿搭乘非营运车辆,造成搭乘人损伤,能否减轻驾驶人责任?

答:此为好意同乘。根据《民法典》第1217条规定,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27、受害人伤情严重,无法支付大额医疗费,怎么办?

答:可依法向法院申请对保险公司或机动车一方先予执行。先予执行是人民法院在终局判决之前,为解决权利人生活或生产经营的急需,裁定义务人预先履行将来生效判决中所确定之义务的一种措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二)追索劳动报酬的;(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28、遭遇逃逸事故怎么办?

答:如果交通事故发生后,司机或当事人驾车逃离现场,要及时地将车号、车型、车辆颜色、装载物及有关特征和驶离方向记清楚,立即拨打“122”报警电话报警,以便公安机关追缉、堵截。现场遗有肇事车辆脱落物(如油漆、玻璃、塑料碎片)的,应予妥善保管。

29、肇事逃逸一定是全责吗?

答:事故因当事人逃逸,而无法认定当事人责任的,无论事故各方的实际责任如何,均推定逃逸方承担全部责任;
事故一方当事人逃逸,事故的认定结果是双方均无责任,即意外事故,逃逸方承担全部责任;

事故一方当事人逃逸,事故的认定结果是逃逸方有安全违法行为,对方没有过错,逃逸方负全责;

一方当事人逃逸,事故的认定结果是事故当事人双方均有责任,可以减轻当事人的事故责任。

30、发生交通事故后,第一时间要做什么?

答:发生交通事故后,第一时间要做五件事。一、立即停车熄火,千万不要逃逸;二、打开双闪,摆放三角牌,防止二次事故发生;三、抢救伤者,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千万不要见死不救;四、拨打122报警电话报案,说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车号以及人员伤亡情况;五、对事故现场拍照,以固定现场、保存证据,避免事故各方当事人对事故责任的划分产生争议。

31、未成年人造成交通事故谁来承担责任?

答:由其监护人承担。根据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